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二、组织领导
由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式录取工作专班,统筹负责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疫情防控
专班准备防疫物资并协调物业提前完成复试场地的清扫消毒、物品消毒工作,会议室保持通风顺畅,复试组成员在复试工作开始前3日内无发热症状,全程佩戴口罩提前错峰进入会议室并核验健康码、测量体温、手部及所带物品进行消毒,座位间隔一米以上,复试过程中若有发热症状,带其到隔离室并立即拨打120,与青岛校区医院保持联络,以应对突发事件发生。
四、复试准备工作
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复试工作办法及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技术支持小组、命题小组、复试小组,并对各小组进行防疫教育、安全教育、保密教育及业务培训。
五、复试基本要求
1、学术型:
动物学、发育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政治、英语50分,专业课单科75分,总分310分;
细胞生物学、生态学专业:政治、英语50分,专业课单科75分,总分355分。
2、专业型:
生物与医药专业:政治、英语45分,专业课单科70分,总分300分。
凡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1)。
参加复试考生待录取后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六、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
七、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
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4.本科阶段成绩单(需盖有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5.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在学证明和学生证);
6.《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
7.《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承诺书》(附件4);
8.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等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打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xsnan@sdu.edu.cn邮箱。
八、复试方式
1.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我校硕士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以减少考生流动。原复试方案中所列的复试项目,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等,在保持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分值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全部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2.网络复试过程中,积极运用各种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安排专人通过人工视频审查方式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严防复试替考、作弊。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网络复试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式,将按照学校通知进行。
九、复试时间及程序
3月30日下午组织所有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网络考核模拟演练。
3月31日下午14:00分开始,笔试(口语形式)、综合素质考试一起进行,考生随机抽取考试顺序。
我院将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全部以远程网络面试的形式进行(包括原笔试和综合素质考试),笔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考试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笔试以口语回答形式进行,试题以原参考书目为基础,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精心设计、难易适中,保持一致,套数满足考生随机抽取。
1.复试笔试科目
植物学专业:《植物学》;
动物学专业:《动物学》;
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等专业:《遗传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分子生物学》;
生态学专业:《生态学综合技能》;
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在以上笔试科目中任选 一门。
2.综合素质考试包括:
英语听力5分,英语口语5分,专业基本知识30分,专业实验技能30分,专业学科发展的了解30分。
十、调剂要求及程序
我院专业学位生物与医药专业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接收校内其它单位一志愿报考生物与医药专业的考生进行校内调剂,待复试结束后,若还剩余名额,再接收二志愿校外调剂。
待“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调剂的考生需完成调剂录取程序。
我院学术型专业生源充足,学术型所有专业不接受校内调剂和二志愿校外调剂。
十一、复试费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缴费。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三、录取
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1.拟录取排名方法: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素质考试成绩×70%。
初试成绩
录取成绩= —————×50%+复试总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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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将按照所报考专业的录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4月6日下午17:00分前在生命科学学院网页公示。
3.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四、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五、凡是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加入“生院2021研究生招生复试”微信群,请入群后修改备注名称为:本人姓名+报考专业(无关人员严禁入群),后续通知将在群里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老师
办公电话:0532-58630811
邮箱:xsnan@sdu.edu.cn
十七、其他
本通知若有未尽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3月19日